索引号: | JG001-8100-2019-04189 | 公开责任部门: |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|
公开日期: | 2019-01-28 | 关键词: | |
公开目录: | 工作部署 | 文 号: | 尉政办发﹝2019﹞4号 |
信息有效性: | 有效 | 公开形式: | 主动公开 |
内容概述: |
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委、办、局,人民团体,企事业单位,垂直管理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,把血液安全供应工作向纵深推进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紧急通知》(巴献血字〔2019〕1号)要求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活动。为切实做好本次无偿献血工作,动员全县广大干部、职工积极参与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献血时间
2019年1月29日(星期二)上午10:00-14:00(北京时间)。
二、献血地点
县医院急诊科四楼大会议室。
三、参加献血人员范围
各乡镇,各委、办、局,人民团体,企事业单位,垂直管理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(含公益性岗位)。
四、献血要求
1.年龄:年满18-55周岁,既往无献血反应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,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。
2.体重:男50公斤以上,女45公斤以上。
3.心脉正常,无严重慢性病和符合献血健康要求,两次献血至少要间隔6个月。
五、参加献血人员须知
1.献血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(现场进行身份证扫描),以往献血者请带无偿献血证(可累积填写)。
2.献血前保证睡眠,献血前请吃清淡食物,禁吃油腻食物、禁饮酒,禁止空腹。
3.献血时消除心理紧张,配合工作人员。
4.献血后注意休息,不能做剧烈运动,多饮水,切勿暴饮暴食;保护针眼,防止感染。
六、组织工作及要求
全县各乡镇、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积极开展宣传、动员、组织工作,全力支持、配合此次无偿献血活动。县人民政府将于献血当日检查各单位献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,对未完成献血任务、影响全县献血指标的,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。
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9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