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JG001-7900-2017-03976 | 公开责任部门: |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|
公开日期: | 2017-12-08 | 关键词: | |
公开目录: | 依法行政 | 文 号: | 尉政办发〔2017〕118号 |
信息有效性: | 有效 | 公开形式: | 主动公开 |
内容概述: |
关于进一步做好报送行政调解工作情况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委、办、局,人民团体,企事业单位,垂直管理单位:
为进一步推动行政调解预警处置工作,落实社会矛盾综合治理、各负其责、齐抓共管的目标,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,化解在萌芽状态。按照2017年10月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精神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报送行政调解工作情况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乡镇、各部门要切实掌握本辖区、本部门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引发的社会矛盾,特别是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,务必及时排查上报。做到行政调解案例清楚,数据可靠,有分析、有措施、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,防止越级上访、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。
二、加强领导、认真组织。如实填写行政调解月台账,按月报送行政调解工作情况,确保各项信息情况准确无误、报送及时,杜绝瞒报、迟报、漏报等现象。
三、统一使用自治区综治办制定的行政调解案件统计台账(附件1-4)及行政调解工作情况分析(附件5),自2017年12月起,每月底前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报送本月份行政调解工作情况(统计周期节点为每月25日)纸质版和电子版,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联系人:赵风雷 朱保松 联系电话:4022159
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12月6日